关于举办第二十二届ldquo黑龙江省

为推动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繁荣和发展,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促进青少年戏剧艺术的发展,培养广大青少年对传统艺术的兴趣和爱好,同时为年度“中国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”活动推荐选手,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,黑龙江省戏剧家协会承办第二十二届“黑龙江省戏剧小梅花荟萃”活动。

一、报审项目及相关规定

根据戏剧种类的不同,结合表演群体的特点,本届活动分列以下报审项目:

1.京剧(昆曲)、龙江剧、评剧及其他地方戏的片断、唱段演唱。

2.戏歌演唱:独唱、合唱、对唱、表演唱均可。

3.戏曲艺术技能表演:舞蹈性强的戏曲片断、武戏片断、各剧种主要器乐演奏以及自拉自唱等。

4.话剧片段、小品表演。

5.朗诵、台词片断表演。

6.集体节目表演:多人组合(3-20人)的戏曲唱段演唱、戏歌以及戏曲技能表演、新编少儿戏曲剧目、戏曲课本剧。

以上各报审项目均提倡和鼓励新编剧目。

个人项目时长3-8分钟;集体项目时长5-12分钟。为确保选手人身安全,避免申报危险性大的剧目。

二、评选形式

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要求,为确保所有参加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,本届黑龙江省戏剧小梅花荟萃活动不举办现场选拔,以观看视频资料方式进行评审遴选,对各参加团体、个人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,并确认本地区年度“中国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”活动报审者的资格。

三、材料要求

视频录像要求原版原声,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,期间不得转切画面,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,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,必须保持作品完整真实。拍摄背景在客观条件允许下避免声音、画面杂乱。

四、参展范围及评选方法

1.凡黑龙江籍选手均可以个人名义报名,专业院团、艺校及业余培训班可由负责人集体报名。

2.按照专业性本次评审分为专业组和业余组。

专业组:专业戏校或艺校学员、其它院校中的艺术系学员、戏曲艺术院团自培学员、演员、培训机构表演教学教师。

业余组:其他人员。

参评活动人员年龄限制在35岁以下(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
3.戏曲表演、乐器演奏、朗诵(台词片段)、小品(话剧片段)表演分别独立评奖。同一表演形式,只能申报一个参评节目。

五、奖励办法

个人表演业余组授予状元花、梅花之星、五度梅花、四度梅花、三度梅花、二度梅花(根据参评活动人员的实际情况,曾获金花奖的选手再次参赛并保持水准,授予二度、三度、四度、五度梅花称号)、金花、银花、铜花等称号。

个人表演专业组授予五度梅花、四度梅花、三度梅花、二度梅花(根据参评活动人员的实际情况,曾获金花奖的选手再次参赛并保持水准,授予二度、三度、四度、五度梅花称号)、金花、银花、铜花等称号。

集体表演授予金花、银花、铜花称号。

专业组学生,其指导教师依据学生获奖情况,评出指导教师金、银、铜奖。业余组选手,根据选手获奖情况评出指导教师金、银、铜奖(每名选手至多填写两名指导教师)。根据各单位报名组织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。指导老师奖只发一项最高奖,不重复计奖。

选拔推荐参加中国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选拔人员条件:A、在本次评选中获金花称号及其以上奖项的选手中选拔;B、16周岁以下(年5月31日以后出生);C、参赛类别为戏曲表演或演奏(表演须为彩唱);D、演唱类和技能类节目规定时间一律为3分钟以上、8分钟以内;集体节目规定时间为5分钟以上、12分钟以内。曾获得“小梅花”称号的不再参加相同组别的报送。为了便于日后线上宣传推广,尽可能提高报送剧目视频的制作质量,画面清晰,声音响亮,彩妆上镜,背景和画面不带任何活动标识和号牌,务必留存摄制素材源文件。

六、报送时间

材料报送截止日期:年5月10日前。请各报送单位和选手安排好时间进行提高训练和录像工作,严格遵守报送时间,以免影响活动正常进行。本会将组织专家遴选,评审情况将在黑龙江省戏剧家协会    第二十二届黑龙江省戏剧小梅花个人节目报送登记表

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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