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先勇那片血一般红的杜鹃花

转载自经典短篇小说选读

作者简介

白先勇,回族,美籍华人作家,年生于广西桂林。中国国民党高级将领白崇禧之子,毕业于台湾大学、美国爱荷华大学。现任香港中文大学博文讲座教授、香港中文大学“昆曲研究推广计划”荣誉主任。白先勇7岁时,经医诊断患有肺结核,不能上学。年在建国中学毕业,年,取得爱荷华大学硕士学位后,白先勇到加州大学圣塔芭芭拉分校教授中国语文及文学,并从此在那里定居。他在年退休。著有短篇小说集《台北人》《寂寞的十七岁》《纽约客》等,长篇小说《孽子》,散文集《蓦然回首》《第六只手指》《树犹如此》等,以及舞台剧《游园惊梦》。其中《台北人》入选20世纪中文小说强(第七位,是仍在世作家作品的最高排名)。年,获得上海白玉兰戏剧表演艺术终身成就奖和第五届郁达夫小说奖“短篇小说奖”。

那片血一般红的杜鹃花

白先勇

他们是在基隆附近,一个荒凉的海滩上,找到王雄的。他的尸体被潮水冲到了岩石缝中,夹在那里,始终没有漂走,舅妈叫我去认尸的时候,王雄的尸体已经让海水泡了好几天了。王雄全身都是乌青的,肚子肿起,把衣衫都撑裂了;他的头脸给鱼群叮得稀烂,红的红,黑的黑,尽是一个一个的小洞,眉毛眼睛都吃掉了。几丈外,一阵腐尸的恶臭,熏得人直要作呕。要不是他那双大得出奇的手掌,十个指头圆秃秃的,仍旧没有变形的话,我简直不能想像,躺在地上那个庞大的怪物,竟会是舅妈家的男工王雄。

王雄之死,引起了舅妈家中一阵骚动。舅妈当晚便在花园里烧了一大叠钱纸,一边烧,一边蹲在地上念念喃喃讲了一大堆安魂的话。她说像王雄那般凶死,家中难保干净。我告诉舅妈,王雄的尸首已经烂得发了臭,下女喜妹在旁边听得极恐怖的尖叫了起来,无论舅妈怎么挽留,她都不肯稍停,当场打点行李,便逃回她宜兰家中去了。只有表妹丽儿,我们瞒住了她,始终没有让她知道,因为怕她害怕,舅妈和我到王雄房中去收捡他的遗物,她对我赌咒,挨过这次教训,她一辈子再也不会雇用男工人了。

我第一次见到王雄,是两年前的一个春天里。我在金门岛上服大专兵役,刚调回台北,在联勤司令部当行政官。我家住在台中,台北的亲戚,只有舅妈一家,一报完到,我便到舅妈家去探望她们。舅舅生前是做大生意的,过世得早,只生下表妹丽儿一个人。舅舅留下了一笔很可观的产业,因此舅妈和表妹一向都过着十分富裕的生活。那时舅妈刚搬家,住在仁爱路四段,一幢三百多坪的大花园洋房里。我到舅妈家的那天,她正在客厅里打牌,心不在焉的问了我几句话,便叫我到花园里去找表妹丽儿去了。我母亲告诉过我,丽儿是舅妈含在嘴里长大的,六岁大,舅妈还要亲自喂她的奶,惯得丽儿上六年级了,连鞋带都不肯自己系。可是丽儿的模样儿却长得实在逗人疼怜,我从来没有见过哪家的孩子生得像她那样雪白滚圆的:圆圆的脸,圆圆的眼睛,连鼻子嘴巴都圆得那般有趣;尤其是当她甩动着一头短发,咯咯一笑的时候,她那一份特有的女婴的憨态,最能教人动心,活像一个玉娃娃一般,然而她那一种娇纵任性的脾气,也是别家孩子少有的,半点不遂她的意,什么值钱东西,拿到了手里便是一摔,然后往地上一坐,搓着一双浑圆的腿子,哭破了喉咙也不肯稍歇,无论什么人,连舅妈在内,也拗她不过来。

舅妈家的花园十分宽敞,新植的草木花树都打点得非常整齐,中间是一块绿茸茸的朝鲜草坪,四周的花圃里却种满了清一色艳红的杜鹃花,许多株已经开始打苞了。我一进到园内,便听到丽儿一连串清脆滑溜的笑声。当我绕过那丛芭蕉树的时候,赫然看见丽儿正骑在一个大男人的身上,那个男人手脚匍匐在草坪上,学着兽行,丽儿却正跨在他的背上,她白胖的小手执着一根杜鹃花的枝子,当着马鞭子一般,在空中乱挥,丽儿穿了一身大红的灯芯绒裙子,两条雪白滚圆的腿子露在外面不停的踢蹬,一头的短发都甩动了,乐不可支的尖笑着。

“表哥,看我骑马嘟嘟——”丽儿发觉我时,丢掉了手上的树枝,两手朝我乱招一顿,叫道,然后她跨过那个男人的头跳了下来,跑到我跟前来。那个男人赶忙爬了起来,向我笑着嗫嚅地叫了一声:

“表少爷——”

我发觉原来他竟高大得出奇,恐怕总有六呎以上,一颗偌大的头颅,头皮剃得青亮,黑头黑脸,全身都黑得乌铜一般发出了亮光来,他朝我咧着嘴,龇着一口的白牙齿,有点羞赧似的,一直搓着他那双巨掌,他的十个指头却秃得有点滑稽。他穿着一条洗得发了白的军裤,膝盖上沾满了泥草。

“表哥,”丽儿指着那个男人对我说道,“王雄说,他可以那样爬着走好几里路呢。”

“那是从前打仗的时候啊——”王雄赶忙分辩道,他的口音带着浓浊的湖南土腔。

“胡说!”丽儿皱起眉头打断他的话道,“你那天明明说过:你可以让我骑着上学校去呢。”

王雄讪讪的瞅着丽儿,说不出话来,浑黑的脸上竟泛起红晕来了,好像丽儿把他和她两人之间的什么秘密泄漏了一般。

“表哥,我带你去看,王雄替我捉来了好多蝈蝈儿。”丽儿说着便跑在我前头,引着我向屋内走去,跑了几步,她好像又突然记起了什么似的,停下来,转过身,向王雄伸出了她那只雪白滚圆的手臂叫道:

“王雄,来。”

王雄踌躇了一下,终于走上了前去,丽儿一把便捞住了他那粗黑的膀子,和他手牵手,径自蹦着跳着,往屋内跑去,王雄拖着他那庞大的身躯也跟着丽儿迟笨的奔跑起来。

到了晚间,舅妈打完牌,和我闲聊起来,才告诉我,原来王雄就是她新雇的男工。本来是行伍出身的,刚退了下来,人是再老实不过了,舅妈颇为赞许道,整天一声不响,就会闷着头做事,而且,看不出他那么个粗人,打理起花木来,却别有一番心思呢。舅妈说,园子里那成百株杜鹃花,一颗颗都是王雄亲手栽的。为什么要种那么些杜鹃花呢?舅妈叹了一口气解说道,还不是为了丽儿。就是因为那个小魔星喜欢杜鹃花的缘故。

“我从来也没见过,”舅妈突然笑得用手掩起了嘴来,“一个四十岁的大汉子,竟让个女娃娃牵着鼻子走,什么都依全了她。”

最后舅妈摇着头赞叹道:难得他们两个人有缘!

丽儿和王雄确实有缘。每次我到舅妈家去,总看见他们两人在一块儿玩耍。每天早上,王雄踏着三轮车送丽儿去上学,下午便去接她回来。王雄把他踏的那辆三轮车经常擦得亮亮的,而且在车头上插满了一些五颜六色的绒球儿,花纸铰的凤凰儿,小风车轮子,装饰得像凤辇宫车一般。每次出去接送丽儿,王雄总把自己收拾得头干脸净的,即使是大热天,也穿戴得体体面面。当丽儿从外头走进大门来时,扬起脸,甩动着她那一头短发,高傲得像个小公主一般,王雄跟在她身后,替她提着书包,挺着腰,满面严肃,像足了丽儿的护驾卫士。一回到家里,丽儿便拉着王雄到花园中嬉游去了,王雄总是想出百般的花样,来讨丽儿的欢心。有一次,我看见王雄独个儿坐在屋檐下,脚旁边地上摆着一大堆红红绿绿的玻璃珠子,他手里拈着根金线,聚精会神的串着那些珠儿。当他伸出他那双黑秃秃的巨掌,满地去捕捉那些滑溜乱滚的玻璃珠子时,显得十分的笨拙有趣。那天丽儿回家后,王雄在花园里,便替她戴满了一身玻璃珠子串成的手钏儿和项链子。丽儿头上戴了两圈,两只膀子上,一边箍了五六个,她把鞋子也踢掉了,打了一双赤足,捞起了裙子,露出她雪白的腿子来,她的足踝上,也套了好几个五彩玻璃脚圈子。丽儿嘴里咿呀唔呀的唱着笑着,手里擎着两球艳红的杜鹃花,挥动着她那白胖的小膀子,在那片绿茸茸的草地上,跳起她学校里教的山地舞来。王雄也围着丽儿,连蹦带跳,不停地拍着他那双大手掌。他那张大黑脸涨得鲜红鲜红的,嘴巴咧得老大,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来,他们两个人,一大一小,一黑一白,蹦着跳着,在那片红红的花海里,载歌载舞起来。

在联勤总司令部服役那段时期,一个礼拜总有两三天,我在舅妈家留宿,舅妈要我替丽儿补习功课,因为夏天她就要考中学了。在舅妈家出入惯了,我和王雄也渐渐混熟了,偶尔他也和我聊起他的身世来。他告诉我说,他原是湖南乡下种田的,打日本人抽壮丁给抽了出来。他说他那时才十八岁,有一天挑了两担谷子上城去卖,一出村子,便让人截走了。

“我以为过几天仍旧回去的呢,”他笑了一笑说道,“哪晓得出来一混便是这么些年,总也没能回过家。”

“表少爷,你在金门岛上看得到大陆吗?”有一次王雄若有所思的问我道。我告诉他,从望远镜里可以看得到那边的人在走动。

“隔得那样近吗?”他吃惊的望着我,不肯置信的样子。

“怎么不呢?”我答道,“那边时常还有尸首漂过来呢。”

“他们是过来找亲人的。表少爷,你不知道,”王雄摇了摇手止住我道,“我们湖南乡下有赶尸的,人死在外头,要是家里有挂得紧的亲人,那些死人跑回去跑得才快呢。”

我在金门的时候,营里也有几个老士兵,他们在军队里总有十来年的历史了,可是我总觉得他们一径还保持着一种赤子的天真,他们的喜怒哀乐,就好像金门岛上的烈日海风一般,那么原始,那么直接。有时候,我看见他们一大伙赤着身子在海水里打水仗的当儿,他们那一张张苍纹满布的脸上,突地都绽开了童稚般的笑容来,那种笑容在别的成人脸上是找不到的。有一天晚上巡夜,我在营房外面海滨的岩石上,发觉有一个老士兵在那儿独个儿坐着拉二胡。那天晚上,月色清亮,没有什么海风,不知是他那垂首深思的姿态,还是那十分幽怨的胡琴声,突然使我联想到,他那份怀乡的哀愁,一定也跟古时候戍边的那些士卒的那样深,那样远。

“王雄,你家里还有些什么人?”有一晚,我和王雄在园子里乘凉,王雄和我谈起他湖南湘阴乡下的老家时,我问他道。

“有个老娘,不晓得还在不在,”王雄说道,“还有——”

突然间,他变得有点忸怩起来了,结结巴巴的告诉我,原来他没有出来以前,老早便定下亲了。是他老娘从隔壁村庄买来的一个小妹仔。

“那时她才十岁,只有这么高——”王雄说着用手比了一下。

他那个小妹子好吃懒做,他老娘时常拿扫把打她的屁股,一打她,她就躲到他的身后去。

“小妹仔长得白白胖胖,是个很傻气的丫头。”王雄说,他咧着嘴笑了起来。

“给你一挂鱿鱼吃。”下女喜妹突然走到王雄身后伸过手来,把一挂烤鱿鱼拎到王雄的脸上。她刚洗完头,也到园子里来乘凉。喜妹是个极肥壮的女人,偏偏又喜欢穿紧身衣服,全身总是箍得肉颤颤的,脸上一径涂得油白油白,画着一双浓浓的假眉毛,看人的时候,也斜着一对小眼睛,很不驯的把嘴巴一撇,自以为很有风情的样子。舅妈说,玉雄和喜妹的八字一定犯了冲,王雄一来便和她成了死对头,王雄每次一看见她就避得远远的,但是喜妹偏偏却又喜欢去撩拨他,每逢她逗得他红头赤脸的当儿,她就大乐起来。

王雄很鲁莽的把喜妹的手一拔,闷吼了两下,扭过头去,皱起了眉头,便不肯出声了。喜妹噗哧的笑了起来,她仰起头,把那挂烤鱿鱼往嘴巴里一送,摇着一头湿淋淋的长发,便走到那丛芭蕉树下一张藤靠椅上,躺了下去,园子里一轮黄黄的大月亮刚爬过墙头来,照得那些肥大的芭蕉树叶都发亮了。喜妹一面摇着一柄大蒲扇,啪嗒啪嗒的打着她的大腿在赶蚊子,一面却用着十分尖细的声音哼起台湾的哭调《闹五更》来。王雄霍然立起身,头也不回,拖着他那庞大的身体,便向屋内走了进去。

丽儿到底是一个十分聪敏的孩子,暑假中,我只替她补习了几个礼拜,她很轻巧的便考上了省立二女中。舅妈笑得合不拢嘴来,一放了榜,便带着丽儿出去缝制服,买书包文具。开学的那天,一屋人都忙得团团转,舅妈亲自替丽儿理书包,烫制服,当丽儿穿着她那一身笔挺的童军制服,挂得一身的佩件,很俏皮的歪戴着一顶童军帽,提着一只黑皮新书包,摇摇摆摆,神气十足的走出大门口时,顷刻间,她好像长大了许多似的,俨然是一副中学生的派头了。王雄老早便推着三轮车在门口候着了,丽儿一走出去,王雄好像猛吃了一惊似的,呆望着丽儿,半晌都说不出话来,丽儿把书包往三轮车上一扔,很轻快的便跳上了车去,朝着我们挥了一挥手,然后把王雄猛推了一把叫道:

“走啊,王雄。”

丽儿对她的中学生活十分着迷,头几天,放学回来,制服也不肯脱,在镜子面前看了又看,照了又照,一有空,便捧起一本远东英语读本,得意洋洋的大声念起英文来。有一天,她立在通到花园的石阶上,手里擎着她那本英语读本,王雄站在石阶下面,仰着头,聚精会神的望着丽儿在听她念英文。

“Iamagirl.”丽儿指了一指自己的胸膛念道,然后又指了一指王雄。

“Youareaboy.”王雄微张着嘴,脸上充满了崇敬的神情。

“Iamastudent.”丽儿又念了一句,她瞥了王雄一眼,然后突然指着他大声叫道:

“Youareadog.”(你是一只狗。)

丽儿咯咯地笑了起来,笑得前俯后仰,一头的短发都甩动了。王雄迷惘的眨了几下眼睛,有点不知所措的样子,旋即他也跟着丽儿咧开了嘴,开心的笑了起来。

开了学的三个礼拜后,一个星期六的中午,丽儿从学校回来,我们都在客厅里等着她吃午饭。丽儿进来时,把客厅门一摔开,满面怒容,王雄跟在她身后,手里替她提着书包。

“下礼拜起,我不要王雄送我上学了。”丽儿一坐下来便对舅妈说道。我们都感到十分意外,舅妈赶忙询问丽儿为了什么缘故。

“人家都在笑我了。”丽儿猛抬起头,一脸通红。

“这有什么可笑的呢?”舅妈走过去,用手绢替丽儿揩拭她额上的汗,柔声的安慰她道,“坐三轮车上学的人也有的是啊。”

丽儿一把推开舅妈的手,突然指向王雄道:

“同学们都在说——他像一头大猩猩!”

丽儿斜睨住王雄,脸上登时显出了鄙夷的神色来。舅妈打量了王雄一下,撑不住笑了。喜妹却捞起了裙角,笑得弯了腰。王雄捏着丽儿的书包,站在那儿,十分羞惭似的,黧黑的面孔一下子都紫涨了起来。他偷偷瞅了丽儿一眼,嘴唇一直抖动着,好像要向她赔一个笑脸,却笑不出来。

自从丽儿改骑脚踏车上学后,她便很少跟王雄在一块儿了,她在学校里十分活跃,经常带领一大伙同学回到家中来玩。有一个星期日的下午,丽儿又带了七八个同学——全是十二三岁的小女孩,到家中的花园里来踢毽子,丽儿是个踢毽子的能手,一口气可以踢上百来下。我正站在石阶上,望着那群小女孩儿,个个捞起裙子,兴高采烈的踢着毽子,忽然看见王雄从那丛芭蕉树后闪了出来,朝着丽儿直招手,悄悄的叫道:

“丽儿——”

“你来干什么?”丽儿走了过来,有点不耐烦的问道。

“你看,我给你找了什么东西来?”王雄从一个牛皮纸袋里,拿出了一只精致的玻璃水缸来,里面有两条金鱼在游动着。我从前买过一缸金鱼送给丽儿,丽儿非常喜爱,挂在她的窗台上,天天叫王雄喂红虫给鱼吃,后来让隔壁一只猫跑来捣翻吃掉了。丽儿哭得十分伤心,我哄着她答应替她再买一缸,后来竟把这件事情忘掉了。

“谁还要玩那个玩意儿?”丽儿把面一扬,很不屑的说道。

“我找了好久才找到这两条呢。”王雄急切的说道。

“我踢毽子去了。”丽儿一扭头便想跑开。

“这是两条凤尾的——”王雄一把抓住了丽儿一只膀子,把那缸金鱼擎到丽儿脸上让她看。

“放开我的手。”丽儿叫道。

“你看一看嘛,丽儿——”王雄乞求道,他紧紧的捏住丽儿,不肯放开她。丽儿挣了两下,没有挣脱,她突然举起另外一只手把那只玻璃水缸猛一拍,那只金鱼缸便哐啷一声拍落到地上,砸得粉碎。丽儿摔开了王雄的手,头也没回便跑掉了。缸里的水溅得一地,那两条艳红的金鱼便在地上拼命的跳跃起来。王雄惊叫了一声,蹲下身去,两手握住拳头,对着那两条挣扎的金鱼,不知该怎么去救它们才好。那两条娇艳的金鱼最后奋身猛跳了几下,便跌落在地上不能动弹了。王雄佝着头,呆呆的望着那两条垂死的金鱼,半晌,他才用手拈起了那两条金鱼的尾巴,把鱼搁在他的手掌上,捧着,走出了花园。

自从那次以后,王雄变得格外的沉默起来。一有空他便避到园子里浇花。每一天,他都要把那百来株杜鹃花浇个几遍,清晨傍晚,总看到他那个庞大的身躯,在那片花丛中,孤独地徘徊着。他垂着头,微微弯着腰,手里执着一根长竹竿水瓢,一下又一下,哗啦哗啦,十分迟缓的,十分用心的,在灌溉着他亲手栽的那些杜鹃花。无论什么人跟他说话,他一概不理睬。有时舅妈叫急了,他才嘎哑着嗓子应着一声:“是,太太。”旋即他又闷声不响,躲到花园里去。直到出事的前一天,喜妹在园子里的水龙头接水洗被单,王雄老早便在龙头上挂着一只水桶,盛水浇花了。喜妹把王雄那只装得半满的水桶取了下来,将自己的洗衣盆搁到龙头下面去。王雄突然走了过来,也不做声。一脚便把水盆踢翻了,盆里的水溅得喜妹一身。喜妹登时恼怒得满面绯红,她把长发往后一绾,一闪身便站到了王雄面前,用身子挡住水龙头,对王雄喝道:

“今天谁也别想用水!”

喜妹扬着脸,插着腰,胸脯挺得高高的,她满面挂着水珠子,裙角也在淋淋沥沥的滴着水,她把木屐踢掉了,赤了一双脚,很不逊的和王雄对峙着。王雄闭着嘴,定定的望着她。喜妹打量了王雄一下,突然间,她放纵的浪笑了起来,笑得全身都颤抖了,一边笑,一边尖叫着:

“大猩猩——大猩猩——”

喜妹的话还没有落音,王雄一把便伸出了他那双巨手抓住了喜妹肥胖的膀子,拼命的前后摇撼起来,一边摇着,他的喉头不住发出咽鸣咆哮的声音来,好像一头受了重伤的野兽,在发着悲愤的吼声一般。喜妹痛得一脸扭曲起来,大概惊呆了,一下子喊不出声音。正当我赶过去阻止王雄的时候,喜妹才尖叫了一声,王雄一松手,喜妹赶忙捞着裙子便跑开了。一面跑她一面揉着她的膀子,跑到老远她才回过头来,朝着王雄吐了一泡口沫骂道:

“考背!”

王雄仍旧站在那里,一动也不动,他重重的喘息着,额头上的汗珠子,大颗大颗的滚下来,一双眼睛红得要喷火了似的。我突然发觉,原来王雄的样子竟走了形。他满脸的胡子茬,头发长出了寸把来也没有剃,全头一根根倒竖着,好像个刺猬一般,他的眼塘子整个都坑了下去,乌黑乌黑的,好像多少夜没睡过觉似的。我没有料到才是几天的工夫,王雄竟变得这般憔悴,这般暴戾起来。

出了事,好几天,舅妈都不肯相信,她说她做梦也没有想到,像王雄那么个老实人,竟会干出那种事情。

“那个死鬼——”喜妹一提到王雄就捞起裙子掩面痛哭,一面抚着她的颈子,犹带余悸似的。

那天早上,我们发现喜妹的时候,以为她真的死了。她躺在园子里,昏迷在一丛杜鹃花的下面,她的衣裙撕得粉碎,上体全露了出来,两只乳房上,斑斑累累,掐得一块一块的瘀青,她颈子上一转都是指甲印。同一天,王雄便失了踪。他遗留下来的那些衣物,舅妈都叫我拿去分给了我们连上那些老士兵。在他箱子里,翻出了一大包五颜六色的玻璃珠子来,是那次他替丽儿串手钏子用剩的。

退役后,我便回台中家里去了,直到第二年春天,我到台北来找事,才又到舅妈家去。舅妈病了很久,一直躺在床上,她显得非常苍白无神。舅妈说,自从她家发生过那桩不吉利的事情以后,她的身体就没有好过,夜夜失眠,她挣扎着起来,紧紧的执着我的手,悄悄说道:

“天天夜里,我都听见有人在园子里浇水的声音。”

母亲说过,舅妈是个神经极衰弱的女人,一辈子专爱讲鬼话。当我走到园子里的时候,却赫然看见那百多株杜鹃花,一球堆着一球,一片卷起一片,全部爆放开了。好像一腔按捺不住的鲜血,猛地喷了出来,洒得一园子斑斑点点都是血红血红的,我从来没看见杜鹃花开得那样放肆,那样愤怒过。丽儿正和一群女孩子在园子里捉迷藏,她们在那片血一般红的杜鹃花丛中穿来穿去。女孩子们尖锐清脆的嬉笑声,在春日的晴空里,一阵紧似一阵的荡漾着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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